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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教师,户籍所在地在黑龙江富裕县,在广州上班医保。7月份回家时因病住院,在富裕县医院住院...
2024.06.12 00:03:03· 宇森汽贸 浏览28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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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参保人属于以下境内异地就医情形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二)异地急诊:参保人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或急诊留观。(三)学生异地就医: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四)异地转诊:本市参保病人经审批后转外地治疗的。(五)政策规定的其它异地就医情形。不属于以上范围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024.06.12 23:52:57 · 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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