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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现怀孕刚满9个月,还未分娩。老板告诉我产假有1个月,这1个月工资实付1150元(底薪减去社...
2024.05.25 19:27:55· 杭州中也 浏览1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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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生育津贴计算办法为: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21.75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内所含的工作日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每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工资总额平均数除以其每月参保职工数的平均数确定。规定的分娩假期为: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用人单位可于参保职工分娩后12个月内,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至2013年3月31日止妊娠期已超过16周的参保职工,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就医确认手续。选择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者,办理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可在医院即时结算;选择不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者,可在分娩后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妊娠16周(含)后在不同级别医院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最高级别医院的标准予以核报。
2024.05.26 23:52:59 · 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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