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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单位工作一年半,在2011年12月发现怀孕,2012年5月离职。在职期间一直都有购买社保,到现...
2019.06.28 01:36:14· 后来的股叔 浏览1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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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的人员,不能再以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身份,享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是工资性补偿,是由用人单位垫付给产假职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的,不是直接发放给个人。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保障女职工的工资能够得到足额、及时地发放后,用人单位可向社保经办部门申请生育津贴补偿。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用人单位,不存在享受产假及获得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工资的情况,不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因此不予追溯生育津贴。从今年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生育保险。
2019.06.28 01:51:07 · 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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