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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地生育①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填写《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中心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由单位专干持《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及医保手册、准生证到长沙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登记。 ② 办理时限:备案登记时间是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费用报销时间是自分娩之日至8个半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③ 所需资料: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盖章)、费用明细发票(原件)及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 、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