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答: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2013年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而不是40元,你小孩买的保险可能不是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可能是商业保险。 参加了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异地住院费用报销范围是:1、投靠外地亲属的老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且在外居住一年以上的,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选定的居住地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2、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其中省肿瘤医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办理转诊手续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3、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4、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报销比例如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类收费医院二类收费医院一类收费医院起付线100元200元400元700元报销比例80%70%60%50%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及高校学生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报销需要的资料请咨询0731-84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