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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长人社发【2013】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拥有长沙市准生证或者长沙市户口的新生儿的监护人可以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凭准生证或户口本办理参保手续。 非长沙市准生证和长沙市户口的新生儿不能参加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 对符合上述可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出生后28天之内参保(未上户籍的携带本市准生证及照片)并缴费的婴儿,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28天之后参保的按新参保人员政策执行,自缴费下月起的第三个月开始享受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