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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公积金用于租房,还没有提取过,现在是不是可以都提出来了;2012年的要提取时,是不是还要...
2019.02.11 08:01:57· 罗布 浏览4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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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有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谢谢!
2019.02.11 19:50:51 · 熊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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