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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1年12月份辞职,已不在深圳,当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可以提取吗?需要什么手续?
2020.01.18 20:48:44· condor 浏览11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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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深户籍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深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已申请转移出深圳的)可销户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的余额。请在网上预约后按预约的时间到预约的业务网点办理相关业务。职工需携带的资料:社保局出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公积金联名卡。如有疑问请致电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86366999。谢谢!
2020.01.19 03:49:14 · 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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