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1.我是2009年在中山贷款买的房子,是否能提交公积金账户上所有的余额?2.如果可以提取需要的材料是...
2024.10.30 16:25:36· 晓闻 浏览12次
1条回答
1F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下:1、职工异地购房消费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需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2、因公积金提取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提取比例均有不同、提取的次数、材料也有所不同,在此我们不清楚您的具体情况,无法为您详细解答,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办事指南。3、职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的,请预约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谢谢!
2024.10.31 15:53:08 · 于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