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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有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网上发布的办事指南。职工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结租房提取业务后可顺便在柜台签订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以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自已在网上个人登录模块中操作支付本市范围内租房提取业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