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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司是20号为托收日,在23号办理的新入职员工的转移手续(他是前公司在深圳,已开立公积金账号)...
2021.06.04 20:09:39· cheng0329 浏览1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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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在单位的托收日之前操作成功当月生效,托收日之后操作成功次月生效。谢谢!
2021.06.05 21:52:29 · 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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