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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到新单位工作后,应使用原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应将个人公积金账号及身份证号提供给新单位专办员,新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及启封业务,个人账户启封即可正常累计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号及制卡情况可咨询原来单位的专办员,如知道单位的公积金归集银行的职工可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归集银行任一业务网点查询。原来单位确实没有制卡,现单位专办员可为职工重新申请制卡;原单位已制卡但卡已丢失,职工可到原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储蓄柜台办理挂失补办卡;原单位与现单位缴存银行不同的,现单位专办员可直接申请现单位缴存银行的公积金联名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