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您好,1、凡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含所辖县、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指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和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经济收入证明。 (四)由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五)购买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已付购房款的发票(收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卡》)或《房屋所有权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不动产交易发票、缴纳过户税费的发票(收据)、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七)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