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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金湖人,2012年12月在淮安市清浦区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我现在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上有余款...
2021.01.20 00:50:29· 61924005 浏览1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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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转贷”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剩余借款本金;2、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应付房价的70%;3、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4、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人缴存公积金的为30万,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为50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有:1、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2、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未婚、单身证明);4、符合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6、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7、贷款银行出具的近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明细证明。具体的您可拨打96166详细咨询。
2021.01.20 23:49:24 · 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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