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价格优先指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指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申报方式:交易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
报价单位:每份基金价格;
变化档位:封闭式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交易所对基金交易同样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委托单位:买入或卖出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l00份或其整数倍;
申报上限: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份;
竟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竟价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竟价方式。连续竞价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竟价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9:15~9:25;连续竞价:9:30~11:30,下午l:00~3:00:
开市价:当日该基金第一笔成交价;基金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竟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为当日该基金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交收:T+1:
交易所收费情况:交易所规定佣金上限为成交金额的3‰,不足5元按5元收取,无印花税;
收益分红:上市基金分配大多采取派现金方式,与股票分红方式一样,直接派到投资者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上,投资者可以直接到托管的证券营业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