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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在还贷款满一年之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我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提取已还贷的金额:1、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过户后的房产证)2、住房贷(借)款合同3、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公积金联名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及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职工需出具单位签字盖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表13一式两份(中心网站下载));4、银行出具的近期6个月还款明细。提取申请时间应与上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