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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于2008-2009年在成都缴纳公积金,但现在已经离职,目前在福建省工作2.我现已在福州市已经...
2022.06.19 19:06:55· 国泰君安河北分公司 浏览13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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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应持规定材料到中心办理支取审核。在房屋合同备案时间一年之内可以提取首付,或者在还贷满一年之后提取还贷本息,还贷人必须是职工本人或配偶。(注: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是户籍所在地需要提供户口本,是单位所在地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具体办理条件及相关资料和手续请咨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96319或12329,或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cdzfgjj.gov.cn)。
2022.06.21 01:49:33 · 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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