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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商业贷款所购买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后,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至我中心信贷受理窗口提交申请。(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可到我中心领取)(2)购房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3)工资收入证明(可到我中心领取)夫妻双方各2份;(4)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5)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6)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2份;(7)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8)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9)原借款合同复印件2份;(10)上月与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1份。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与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抵押——银行发放贷款。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需要借款人自筹资金先将商业贷款的贷款余额还清,从而解除房屋他项权的抵押,再将房屋他项权抵押至我中心名下,我中心再向借款人放款。在办理的整个过程中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