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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受理你的提取申请时,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审核的:在受理购房提取时,一是要求提供购房行为证明(即房屋买卖合同或房产证),二是要求提供购房价格证明(购房预付款凭证或结算凭证)因需将你所支付的购房总额输入系统并进行控制。能够办妥两证,肯定持有房屋结算发票,应该说要求提供是不成问题的,目前我市个别县在办房产证时要收存结算发票原件,如确是这样,你可到办房产证处,要求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无误”印章即可。此规定可能给你增加了麻烦,但为了控制提取金额及防止冒领,请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