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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外籍职工可以在东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强制执行,其缴存需提供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2、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可办理提取手续。有关提取业务办事指南请浏览网http://dggjj.dg.gov.cn/bszn/TQ_bszn_tiqu_mx.asp。 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提取管理科223370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