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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外市户口职工,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备齐以下资料直接在本市建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提示:此项业务为销户提取。 1、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如你还有疑问可致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电话223370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