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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是外市户口职工,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想由他人代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则请代办人备齐以下资料直接到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提示:此项业务为销户提取。 1、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2、申请人、代办人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申请人名下本市建行活期账户(如已持有公积金龙卡的则无需此项) 如你还有疑问可致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电话223370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