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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办理公积金时时间上与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时间上的错位,未缴公积金的月份和少缴存公积金部分能否补缴...
2020.01.13 10:53:14· 和葱 浏览2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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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缴存基数的差额不能进行补缴,只可办理未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经单位与员工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单位向我中心申请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补缴时必须已为职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而且补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是正常缴存的,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公积金中心或虎门、常平、塘厦办事处审核,单位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开户银行办理。其中,补缴时间达到一年以上的,请提供职工该补缴期间的劳动合同原件。 若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2020.01.14 01:53:44 · 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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