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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珠三角职工在东莞申请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条款中提到需提供配偶在东莞一年...
2025.01.23 06:08:39· dbhcml 浏览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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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能提供的则不受理。 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2025.01.24 11:50:39 · 安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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