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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即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总楼价=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商业贷款额。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价值的70%。 商业贷款额由商业银行自主审批。 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