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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9年3月购房,办理的是商业贷款,每月还贷3200元,但是借款人是配偶,不是本人。本人于2...
2024.02.03 09:14:24· Vera_89 浏览11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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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申请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若借款人为你的配偶,你申请商转公贷款不能采用以贷冲贷方式办理。 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二、可以。购买住房归还贷款本息,首次办理的,请备齐以下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常平、塘厦、虎门三个办事处之一申请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显示账号需与贷款合同登记账号一致,否则需贷款银行出具证明); (3)提取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提取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除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或相应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5)《授权书》原件(本市住房贷款无需此项,具体参见说明第①项)。 注: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明:①凡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属于本市住房贷款的无需提供此项,《授权书》可在本中心本部或办事处前台索取或到本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2024.02.04 09:50:06 · 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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