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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好; 请好,请问异地购房,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作首付吗? 请问,如何充分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谢...
2022.01.06 08:55:58· 大厦 浏览1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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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贷款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不能用于作首付,需至少供楼一期后申请提取。 2、贷款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首次办理的,请备齐以下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常平、塘厦、虎门三个办事处之一申请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显示账号需与贷款合同登记账号一致,否则需贷款银行出具证明); (3)提取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提取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除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或相应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5)《授权书》原件(本市住房贷款无需此项,具体参见说明第①项)。 注: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明:①凡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属于本市住房贷款的无需提供此项,《授权书》可在本中心本部或办事处前台索取或到本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3、与我市有合作协议的互贷城市,包括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7市。互贷城市的职工按照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执行。如果在东莞购房,申请人除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及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 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022.01.06 11:52:41 · 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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