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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和《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是不一样的。从房管局了解到,现在办理房产证时不再核发《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因此购房(已办理房产证的),请备齐以下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常平、塘厦、虎门三个办事处之一申请提取: ①《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②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③提取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提取申请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除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或相应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凭房产证提取,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