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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06年1月始在原单位东莞市新科磁电厂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于2010年2月下旬辞职后入职...
2022.11.09 23:02:13· 南京华泰证券 浏览1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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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补缴不算正常缴存,按规定在本市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你必须由今年3月份开始逐月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2022.11.10 09:50:40 · 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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