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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7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房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并提供配偶在我市近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按照我市现行贷款规定执行。 二、户口不能代替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