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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一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我以前住的房子比较小,是公积金贷款还贷的;今年1月我买...
2021.08.06 14:53:43· 赌博天堂 浏览1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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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必须自上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日起满12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自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一)申请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 (二)申请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申请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有最高限额的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二)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 根据留言所述,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万,贷款最高额度为1万×8。 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2021.08.07 15:52:35 · 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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