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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需先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再把已开个人账户的职工转移到你公司账户继续缴存。开户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以下简称“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 (一)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表一); (二)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表二)或(表三),新开户的填(表二),转移开户的填(表三); (三)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表格可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建设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领取。 若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二、新公司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分以下两种情况为已开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转移: (一)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含封存在原单位或已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 1、《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六联(无需盖章); 2、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账号、单位公积金开户行等信息)。 注意: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的,开户行为建设银行东城支行。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 1、《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六联(无需盖章); 2、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账号、单位公积金开户行等信息)。 提示:1、如由单位经办人代办市内转移业务,则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无需出示第2、3项资料(但转移到外市时仍需提供)。 2、 为方便操作,职工集体(3人以上)调入同一个单位的,可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集体转移清单》和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填写相对应的总人数和合计金额),再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