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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有最高限额的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二)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 职工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月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根据你的提供的信息计算,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8=12万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即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总楼价=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商业贷款额。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价值的70%。 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