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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您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⑵新建普通住房总房价的80%以内;二手房购房款、自(翻)建住房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区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我中心网站有测算公积金贷款的工具,您可以查看以下链接进行测算http://www.szgjj.gov.cn/news/gjj/2006/11/17/gjj1.shtml。3、委托人如有多处住房贷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处,不能同时用于几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