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您好,我是应届硕士生,今年7月刚来苏州工作,7月份开始交公积金每月一共1400元。我8月份准备在新区...
2022.02.04 17:43:43· 一句天涯 浏览12次
1条回答
1F
您好!一、您今年7月来苏州工作,8月份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二、如果您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提取现金和“委托提取”,您可以自选其一。注:如果以同一套住房贷款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方式需一致。1、提取现金:如果是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还贷提取现金请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一年提取二次,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2、委托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公积金帐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注:您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即可办理此项业务,无需缴存满一年。)
2022.02.04 17:53:10 · 汪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