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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州户口,在东莞上班并缴纳公积金一年多了。现要回广州买房,请问:1)我符合珠三角8市互贷吗?可以...
2025.05.04 04:11:33· 飞渡客 浏览21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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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已实现了珠三角8市住房公积金的异地互贷。东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这几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所在地在广州并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目前可以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1、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不需盖章);2、住房公积金一年缴存证明细;3、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说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 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25.05.04 05:50:48 · 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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