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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简称《证明》,下同)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简称《报告》,下同)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贷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您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的标准判断按第一套或第二套进行申请。注: 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广州市南方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为广州市户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