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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带产权证、房屋契证、土地证、贷款合同、身份证(含配偶)、婚姻情况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住房公积金对账单等来我管理部填写《温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经我管理部审核后方可确定是否可以办理。一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的提取。请先去银行还贷,还贷后(六个月内)带以下材料来我管理部办理,提供以下材料:1、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凭证;2、贷款合同;3、购房合同、购房收据(或者房屋产权证、房屋契证);4、身份证(若夫妻双方提取,须带配偶身份证、结婚证);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二是按期偿还购房贷款的提取,一般每年给予提取一次,最多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提取集中安排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1—3月份集中受理上一年度或上一年度下半年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7—9月份集中受理本年度上半年的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夫妻双方申请的,应同时办理,且提取的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规定可提取的已还本息金额。具体手续如下:1、还贷明细(银行盖章);2、贷款合同;3、购房合同、购房收据(或者房屋产权证、房屋契证);4、身份证(若夫妻双方提取,须带配偶身份证、结婚证);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