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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住房公积金在温州,我老公的在杭州,09年我们在杭州买了房子,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09...
2019.10.09 11:02:45· tsaohsh 浏览15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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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办法》,按期偿还购房贷款的提取,一般每年给予提取一次,最多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提取集中安排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1—3月份集中受理上一年度或上一年度下半年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7—9月份集中受理本年度上半年的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贷款申请人帐户余额不足提取时,方可提取其配偶的。2、从2010年7月1日开始,职工及其配偶在外地(即本市市区及各县(市)以外,下同)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因购、建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提供职工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当地的户籍证明或一年以上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自住证明材料,若能提供,请带以下材料来我管理部办理提取:还款明细(银行盖章)、房屋产权证和契证(或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您丈夫在杭州缴存公积金的明细(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双方身份法证、结婚证、购房地的自住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卡的,钱汇至单位)。
2019.10.10 13:49:41 · 祝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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