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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于提取要符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http://www.wzgjj.com/news_nr.asp?id=11673)第二章提取条件:第七条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销户)登记手续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下才可提。3.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将钱打至单位)到分中心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