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妻子单方于2012年1月买了一套房子,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每月偿还金额3000多,每月公积金总额只有2...
2019.09.05 02:43:25· 临时马甲 浏览15次
1条回答
1F
您好!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按期偿还购房贷款的提取,一般每年给予提取一次,最多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提取集中安排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1—3月份集中受理上一年度或上一年度下半年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7—9月份集中受理本年度上半年的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当贷款申请人账户余额提取完,仍不足时,方可申请提取其配偶的。为了方便群众,若您未在1—3月份过来办理,现在过来办理也可以。
2019.09.06 07:51:07 · 舒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