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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名下现有64平米住房1套,家庭5人,其中户籍人口4,妻子外地。2010年9月17日(合同网上备案...
2022.11.19 03:52:50· 金宇 浏览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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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府发〔2010〕34号文的有关规定: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4平方米,第二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购买非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有效资料为准。
2022.11.20 09:52:17 · 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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