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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上海购房办理的是纯公积金贷款,同时你们不曾贷过公积金在上海又无房的话,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如果您在上海购房办理的是组合贷款,且属于是改善型购房,那么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沪公积金(2010)57号文: 一、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二、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62441200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