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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家庭在本市办理购房贷款时没有贷款记录及至经本市房管部门认定名下无房则可以认定为首套房;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持有一套成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为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6平方)由于公积金网不是具体的认定机构,具体的认定需要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且提供的有效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