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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准备申请组合贷款,那房屋套数的认定、首付比例等则根据受理您贷款的商业银行的要求为准。如果您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那目前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1、如果一个家庭在本市办理购房贷款时没有贷款记录及至经本市房管部门认定名下无房则可以认定为首套房;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持有一套成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为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目前的人均住房面积为34.6平方)2、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3、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公积金网站不是具体的认定机构,具体的认定需要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且提供的有效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