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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岁,名下无房产,使用公积金参贷过,已还清1.现买房是否首套?2.我买房,女儿女婿能否参贷,首套额...
2018.09.11 15:47:26· 不限话题 浏览23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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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目前办理纯公积金贷款是需要去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的,若您和您配偶名下无任何房产的情况下,再次购房并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应该是可以认定为首套住房的。2、目前只有主贷人同户一年以上的直系血亲及配偶才能共同参贷,若您是主贷人则您的女婿是无法参贷的。首套住房一户家庭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3、参贷人的名字是可以不写在产证上的,若他们下次贷款则需要审核他们一户家庭是否名下有房才能判定是否有贷款资格。
2018.09.12 21:50:28 · 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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