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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贷款政策,在贷款申请前六个月应当连续正常汇缴公积金,补缴不算作正常汇缴。若您单位已经为您补缴了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申请贷款复议,如果复议能够通过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复议所需资料: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借款人申请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名下住房情况查询结果(纯公积金贷款咨询担保公司、组合贷款咨询贷款银行)、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单位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税单等)。具体资料和办理流程可以咨询办理网点,或者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复议一般需7-12个工作日,复议结果以复议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