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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如有补缴,补缴到账后,且账户状态“正常”缴存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按照您的叙述您新单位是帮你正常汇缴9月公积金,补缴8月公积金,您需要在补缴到账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网点进行复议。复议资料:主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借款人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纯公积金贷款咨询担保公司、组合贷款咨询贷款银行)、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单位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缴费明细、工资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明细等)。复议一般需7个工作日,复议结果以复议单为准。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外营业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dbg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