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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公积金转入是要由录用单位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上海录用单位的账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您目前可以在工作日(9:00-11:30,13:00-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地址:http://www.shgjj.com/html/slwdqxglb/index.html。如您还有疑问,请您拔打咨询电话624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