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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在产证出来的半年之内申请一次性提取。但是有两点您都不符合提取条件:1、购买外地自住的产权房是要在产证出来的半年之内申请提取,而您远远超过了此申请时间范围;2、查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您是在2011年09月22日开户的,因此即使申请提取,也只能提取到您产证出来07年时的金额,而当时您还没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所以就目前的情况非常抱歉,您是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详细情况您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上海市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咨询。